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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 教育部91學年度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補助申請公告
* 新聞內容: 教育部91學年度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補助申請自92年3月3日(星期一)起至4月1日(星期二)下午五時止,凡符合該要點申請補助資格之學生請填妥申請表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逕送本校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承辦人(巫由惠小姐,校內電話8138-8140轉18)提出申請,逾時概不予受理。其他相關資訊,請參閱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 之『91學年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補助』。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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