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學系博士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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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程別 | 博士 | 招生季別 | 2020 秋季班 2021 秋季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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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組別 | |
授課語言 | 以中文授課 |
甄審項目 | |
甄審說明 | |
語言能力證明要求 | - 中文能力要求 (擇一繳交):
華語文能力測驗 - Level 2 無法提供上述要求分數之中文語言能力證明者不得申請本系 英文能力要求: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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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繳交資料 | - 已簽名的入學申請表
※請於線上報名完成後列印申請表,並需簽名,掃描後上傳至申請系統。 - 二吋正面半身脫帽相片
- 繳交報名費收據或證明
- 護照或身分證明影本
※如符合教育部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第二條具外國籍且(曾)兼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規定者,需另繳交近六年出入境紀錄、未設戶籍證明具結書、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許可證書或其他證明文件。 - 財力證明
※新臺幣100,000元以上(美金3,000元以上),請選擇以下任一種方式繳交:
(1)最近三個月內經由金融機構開具之財力證明書一份。
(2)存款證明非申請人帳戶者,需提供 (a)資助者財力證明書 (b)資助者財力保證書
(3)已獲得全額獎學金之證明。 - 最高學歷原文畢業證書影本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中文或英文翻譯影本
- 最高學歷成績單中文或英文翻譯影本
※符合申請資格之應屆畢業申請者於申請時須繳交在學歷年成績單及文件繳交切結書,暫不須繳交畢業證書。畢業證書與歷年成績單正本於註冊時繳交(大陸地區學校學歷須於大陸地區認證單 位辦理認證手續),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如持大陸地區學校核發之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單之申請者,需於大陸地區認證單位辦理認證。如在報名截止日前無法完成認證手續,請繳交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歷年成績單及文件繳交切結書。
※錄取者須於註冊報到時繳交正本供國際事務處查驗。
※本校對於申請人繳交學歷文件有疑義時,有權要求申請人將學歷文件送駐外機構辦理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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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規定資料 | - 語言能力證明文件,請依照上述之「語言能力證明要求」規定
- 推薦信2封
- 自傳
- 個人學經歷
- 讀書計畫
- 碩士論文: 碩士論文或相當於碩士論文之創作報告 (若非中文或英文,須附中文或英文摘要)
- 學術著作
- 作品集
- 研究計畫
-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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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事項 | 入學後須通過本系規定之中文能力標準,始符合畢業資格。 |
備註事項 | |
系所介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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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網址 | http://www.design.ntnu.edu.tw/ |
系所簡介 | 本系以設計創新思維的啟發為教學重點,培育設計領導人才為教學目標。除著重於專業知識技能的傳遞之外,並輔導學生發展不同領域的協同設計能力,強調多元跨界的綜合學習與相關事務的積極參與。本系經常舉辦學術論壇、工作坊、研習營與國際交流等活動,植基於扎實美感品味的奠定,人文藝術內涵的養成以及國際視野的拓展。 |
課程規劃 | 分為視覺與媒體設計、產品與服務設計等兩大領域,提供學生精進專業領域的學習。注重跨域合作之設計思考,提供不同設計專業學生的相互學習環境。本系另承接教育部、文化部、經濟部、科技部與產業界等,各種不同專業計畫案,提供學生計畫執行及設計實務實習的機會。 |
畢業生未來發展 | 從事設計產業界之高階設計主管,抑或至公共行政界擔任文化創意建設人員或至教育界擔任各級學校教師。 |
聯絡資訊 | 葉碧華 小姐 / 886-2-7749-3092 / design@deps.ntnu.edu.tw |